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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概念股什么意思(债转股的概念)

债转股背后的两大风险

 

 

(三)债转股以及如何退出?

由于银行无法直接作为债转股实施机构,因此现阶段的债转股实施机构主要有四类,分别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全国性AMC、地方性AMC以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号外!!~~

周末消息,债转股首单花落锡业股份。从10月第一个交易日周走势来看,市场对“债转股”理解有很大的分歧,市场大部分人将债转股解读为利好,尤其是认为对银行来说是好事儿,因为债转股都是过剩行业的高杠杆企业,是“扶贫对象”,本来应该由银行背的包袱转嫁给股民了。但实际上,银行股在债转股中走势最差,尤其是那些业绩良好与债转股关系密切银行股走势都较差,银行板块指数连续4天调整。这里面的核心是两点:
第一,债转股增加银行的风险,尤其是银行被动持有股权的资本占用。以本次锡业股份与建设银行的协议来看,其持有股权期限按五年左右来设计,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规定,两年内风险权重为400%,两年后是1250%,这意味着两年后建行的资本占用将大幅上升。

第二,新的决策风险。要知道债转股,对银行来说就是一次新的投资,投资好了,行业转好了,上市公司业绩回暖了,银行有收益来弥补原有上市公司的“债”;如果企业继续亏损,最后破产清算,股权清算顺序在债券之后,最后收益还不如当初不进行债转股。

债转股究竟是不是利好?如今市场都在拿第一轮债转股,即1998年那次作为对比,但这里面的问题是那是中国经济是复苏周期,随后迎来了的高速发展黄金期,而且那时有国家兜底,说白了和国债没有区别了,是高信用资产的债务重组;但本次则完全不同,经济处于L型调整中,过剩产业进行债转股,而不是说一个复苏产业进入高速增长前的优质资产,这些过剩产能公司得到了资金依然不能解决其本身的问题。有一点玉名要提醒投资者,无论是什么时期的债转股,最终还是要选择二级市场退出,那么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变向的扩容,是一种抽血,而且我们看到债转股的上市公司本身就是大盘股了,一旦巨额的债转股上市流通后,股性笨重,每股权益会进一步摊薄,投资价值是下降的,这是需要股民承认的中长期负面因素。
那么此时股民会说,如果中长期看淡,那么短期是利好吧,我炒炒概念总可以吧?对此,玉名不反对投资将上述看做是所谓的“利好”,但我们必须要注意的是,这些当做短期概念炒炒是可以的,但如果恋战那就是接盘侠,也就是最后的埋单者,对此投资者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从上周炒作来看,概念最纯正的是海德股份,连续涨停,随后几个交易日,相关概念股全面开花,而在反弹过后,那些被套已久、终于被“解放”的机构们开始急切地抛售。不仅是海德股份如此,还有中钢国际、信达地产、长航凤凰等个股的公开席位中,也明显看出机构出货迹象,所以股民对此要留有一份谨慎。

一、哪些领域需要加杠杆?哪些领域需要降?

2018年中国政府部门的杠杆率仅为49.80%,约为50%左右,基本相当于新兴市场国家的平均水平,G20的81.50%、美国的98.70%以及日本的202.50%相比,有较大的加杠杆空间。

2018年中国居民部门的杠杆率为52.60%,不仅明显高于印度的11.30%和新兴市场国家的39.90%,且离G20的58.90%和美国的76.30%也相去不远。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居民部门加杠杆的空间已不大,最高也仅有5-10个百分点。

2018年中国非金融企业部门的杠杆率高达151.60%,虽然略有下降,但远远高于G20的91.30%、美国的74.40%、日本的102.60%、印度的44.80%和新兴市场国家的95.50%。很显然,和多数经济体相比,中国非金融企业部门的杠杆率至少有50个百分点的下降空间。

1、增加本国居民的杠杆率,居民部门的债务扩张规模约为5-10万亿元,同时调节政府部门与企业部门的杠杆率分布,也即首先应将政府部门的显性负债和隐性负债分开、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的债务分开,才能进行更精确的调节。

2、将本国资金输出至发展中国家(含新兴市场经济体),大力发展它们的居民信贷和企业信贷,将杠杆率转移至新兴市场经济体,这也是过去美国等发达经济体对中国的做法。

二、债转股、去杠杆相关的政策文件有哪些?最新政策导向是什么?

1、016年10月10日发布的54号文可以被称为纲领性文件,正式拉开了我国债转股、去杠杆的大幕。随后的《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和《2019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则被称为具体实践性文件。

2、除以上两个要点外,还有其它一些相关政策指引作为配合,如建立部委之间的联席机制、债转股专项债发行、债转股意向企业筛选、丰富参与机构等等。

3、2018年9月13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的基准线、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为去杠杆提供了量化参考。4、从时间序列上看,54号文明确了34条降杠杆措施、发改委1135号文和1276号文分别明确了27条和21条降杠杆措施,虽然在措施数目上有所下降,但针对性越来越强。

1、扩大金融投资公司编制,充实金融资产投资人才队伍,建立符合股权投资特点的绩效评价和薪酬管理体系(2019年9月底前完成、由设立AIC的各银行负责)。

2、出台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起设立资管产品备案制度(2019年9底前由银保监会负责完成)。这个从逻辑上来讲应由证监会负责,我们推测为了提高效率,AIC相关产品的备案正由银保监会负责。

3、将市场化债转股资管产品列入保险资金等长期限资金允许投资的白名单(2019年底前由银保监会负责完成,预计近期会有相关政策文件进行指导)。

4、允许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公募资管产品参与优质企业债转股(2019年底前由一行两会和发改委负责完成),预计会出台公募资管产品直接或间接投资债转股的相关政策指引。

5、推动符合条件的股份行单独或联合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鼓励外资依法合规入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债转股实施机构。

6、妥善解决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机构持有债转股股权风险权重较高、资本占用较多的问题。

三、债转股的基本内涵

1、所谓债转股,即通过借助银行的力量,成立一个针对债转股的实施机构,将银行对企业的债权转变为实施机构对企业的债权,并进一步将该债权转变为对企业的股权,并在企业经营状况有所好转后通过资产重组、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等形式退出。

2、上一轮债转股(高层称之为政策性债转股)催生了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本轮债转股(高层称之为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则催生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相同的背景、类似的套路,与90年代那次不同得是,这一次债转股实施机构散落于AIC、全国性AMC、地方性AMC以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四、债转股如何做?

1、对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全国性AMC和部分地方性AMC,可以通过发行金融债、债转股专项债(部分也被列为金融债)、同业资金、直接发行私募资管产品、和企业联合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来筹集资金。

2、对于部分地方性AMC、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债转股专项债、银行授信、同业资、和企业联合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来筹集资金。

3、债转股专项债是政策比较明显的一个导向(由发改委审批),自2017年底以来共发行7只债转股专项债券(合计规模达到65.80亿元),且主要集中于陕西地域,整体上看规模与发行量仍然较低。

4、近两年的政策文件也多次提出“将社会储蓄有效转化为机构投资力量”,因此通过保险资金、理财资金等形式聚集社会闲散储蓄资金,来服务于债转股大局是当前最主要的政策导向。特别是后续不仅仅是私募资管产品可以参与债转股,公募资管产品也被鼓励参与债转股,因此全民转债的景象可能也是本轮债转股的一大特色。

1、当债转股实施机构通过自身募集资金或与债转股企业联合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资金后,投资由债转股企业发行相应的转股证券(如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等等),替换掉债转股企业的存量债务,以达到降低债转股企业杠杆率的目的。

2、债转股实施机构或其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持有的债转股企业转股证券要么通过债转股企业回购、上市卖出或在公开交易场所挂牌转让等等。由于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牵头开发了“市场化债转股信息报送平台”,因此在此次转股资产交易场所的选定中预计将主要以北金所为主。

[债转股概念股什么意思(债转股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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