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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2-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及专户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1220号文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9年7月1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1,5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25元。截至2019年7月18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15,87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4,072,035.8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41,802,964.15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108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2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及专户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9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7,648,348股,发行价格为39.67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700,109,965.1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747,328.2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89,362,636.93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501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各项目的具体投入情况详见附件一。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置换情况

2019年9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4,836,539.9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1,977,358.48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26,813,898.42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963,350.65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各承诺投资项目尚在建设阶段,按计划进行,详见附件二。

七、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8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8,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0年7月30日,公司已将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7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1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8月24日,公司已将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8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1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3,000.00万元。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9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00.00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0年7月30日,本公司已将用于购买投资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000.00万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暂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24,000.00万元。

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暂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8,500.00万元。

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暂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5,000.00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总额1,331,165,601.08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23,406,263.2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307,759,337.88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23.12%。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51,479,097.86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307,759,337.88元的差异为156,280,240.02元。公司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00.00元,购买的暂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50,000,000.00元,理财产品投资收益15,670,517.15元,利息收入4,860,170.32元,手续费支出6,051.40元,尚未支付上市发行费3,195,123.91元(含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及未支付的金额)。

十、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说明: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为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附件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根据《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报告书”),“PIE基础软件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的项目计算期7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税后全部投资回收期为5.45年(含建设期1.5年),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22.38%(基准收益率=12%)。

注2:根据报告书,“大气海洋应用服务平台项目”的项目计算期7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税后全部投资回收期为6.04年(含建设期1.5年),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22.03%(基准收益率=12%)。

注3:根据报告书,“北斗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的项目计算期7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税后全部投资回收期为6.20年(含建设期1.5年),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19.76%(基准收益率=12%)。

注4:根据报告书,“SAR卫星项目”的项目计算期8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税后静态回收期5.62年,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9.82%。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2-038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区1号楼5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宇翔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案,具体如下: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6,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一)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二)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1、赎回条款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回售条款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1日

 

新浪正式宣布完成私有化,新浪董事长曹国伟在向全体员工发布内部信中表示,新浪私有化不是一个时代的结束,而是用一个新的架构更好地去开拓未来。

新浪财经报道,从美国纳斯达克退市后,新浪将改名为“新浪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成为一家由新浪董事长曹国伟和新浪管理层共同控制的私人企业。

曹国伟在内部信中称,私有化之后,新浪集团依然是微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业务方面,原有新浪的一些垂直业务,如新浪财经、新浪金融以及新浪体育等,将更加独立地发展。

以下为曹国伟内部信全文:

新浪的全体员工们:

昨天是新浪股票在美国纳斯达克公开交易的最后一天。在经历了21年的风风雨雨、跌宕起伏之后,新浪公司从纳斯达克退市,成为一家由我和新浪管理层共同控制的私人企业,并改名为“新浪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新浪公司的私有化,一方面是为了改变多年来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新浪与微博作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同为上市公司的这样一个不甚合理的资本架构;另一方面也是为新浪集团未来更加多元化的发展提供更多的灵活性。

新浪公司的私有化对我们目前的业务不会产生任何重大的影响。私有化之后,新浪集团依然是微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以新浪移动为主体的原新浪门户业务将与微博业务更紧密地整合,而原有新浪的一些垂直业务,如新浪财经、新浪金融以及新浪体育等,将更加独立地发展。与此同时,新浪集团在未来将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并购步伐,实现集团业务的多元化发展。

新浪公司的私有化不是一个时代的结束,而是我们用一个新的架构更好地去开拓我们的未来。希望新浪的全体员工继续努力、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在这个充满活力的时代,不做“前浪”,只做“新浪”。

新浪董事长

曹国伟

202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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